東湖高新區管委會關于推進科技人員創業的實施意見(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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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msp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全民創業、建設創業型城市的精神,充分發揮東湖高新區(以下簡稱高新區)作為全市科技創業重要支撐和平臺的作用,特制定本意見。
第二條;本意見適用于到高新區開辦科技實體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海外留學歸國人員以及大中專院校各類畢業生。
第三條;凡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對籌建時間長且前置審批手續較為復雜的企業,工商分局可按有關規定,先行確認市場主體資格,核發營業執照,待完成審批后,再辦理增加審批項目的變更登記。對在高新區進行科技創業、開辦公司的,在資料準備齊全的情況下,三天內辦結手續。對以專利技術、科技成果以及股權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的,其出資比例最高可達企業注冊資本的70%。
第四條;對來高新區進行科技創業、開辦公司的,三年內按照武漢市《關于優化創業環境大力推進全民創業的若干意見》,以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費、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并免收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三年內由高新區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人才中介機構免費提供會計、法律、人才招聘等外包服務。高新區建立科技創業電子服務平臺,通過電子服務平臺開展創業服務,免費發布政策信息、創業項目信息、市場供求信息,推介企業產品;新辦企業需要高新區工作人員協助辦實業的,采取組織選派、掛職幫扶、自愿申請等形式,支持其到企業工作。
第五條;對來高新區進行科技創業、開辦公司且辦公地點設在留學生創業園、創業中心、創業街、大學科技園、軟件園、長城園、南湖農業園等園區的,享受孵化器各項優惠政策,并給予50M2三年房租補貼,50M2-100M2部分給予三年內房租50%的補貼。
第六條;對來高新區進行科技創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在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對企業的創辦者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當年超過1萬元的,三年內超出部分的地方留成收入可以全部補貼本人購房和學習培訓的費用。對于年營業額在500萬元以下的科技型企業,其繳稅的地方留成部分,按照實際繳納數額的50%給予補貼。
第七條;加大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扶持力度,解決創業融資問題。設立5000萬元風險投資補貼資金,支持風險投資企業,積極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風險投資領域;建立高新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每年撥款1000萬元,用于引導東湖高新區信用擔保機構補充資本金,鼓勵區內的重點企業建立創業投資公司,補貼支持在高新區支持科技創業的商業性投資擔保公司,對當年高新區內新辦科技企業擔保額在500萬元以下的,補貼擔保額的2%,在500萬元以上的,補貼2.5%。支持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積極開展股權融資等創新業務。
第八條;建立科技創業獎勵制度。每年評選10名優秀創業人員,給予5萬元獎勵,每年評出5家在支持創業方面成效顯著的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公司和擔保公司、人才服務中介機構等,給予10萬元的獎勵;高新區范圍內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將科技成果在高新區實現成功轉化的,按照東湖開發區關于“中國光谷科技創新獎”的規定予以獎勵。